贝斯特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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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2222 > 公示公告

  招标编号:TSZB2023004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贝斯特2222科创产业园有限企业10kV配电工程EPC总承包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贝斯特2222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招标人:贝斯特2222科创产业园有限企业

  4.资金来源:自筹

  5.交易项目性质: EPC总承包工程

  二、工程概述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位于贝斯特2222市义安区经济开发区。

  2.建设规模:贝斯特2222科创产业园有限企业10kV配电工程EPC总承包,总投资约4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装400kVA箱式变二台、箱变基础土建,高压电缆敷设及电缆保护管安装、交接试验、送电等工程。

  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发包,为“交钥匙”工程,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缺陷责任期质保、各阶段专家论证及主管部门相关审查和相应配套服务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等。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为48万元,具体包含如下(1)+(2)项费用:

  (1)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0.95万元,包含测绘、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各阶段专家论证及主管部门相关审查和相应配套服务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等,中标人须负责全部设计任务并保障设计成果质量。 (注:工程设计费用需在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一览表中填写,但不参与评分。)

  (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05万元,包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缺陷责任期质保、各阶段专家论证及主管部门相关审查和相应配套服务等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等。

  注:以上最高投标限价均为暂定,建安工程费用最终以审核单位审核后清单控制价为计算基数(不考虑下浮),工程设计费合同价和建安工程费合同价计算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条规定。中标人各项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①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需同时具备承装五级及以上、承修五级及以上、承试五级及以上三个类别);

  ②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企业如若作为中标候选人的,其投标时提供的设计、施工资质必须在中标公告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1周内通过安徽省电力企业贝斯特2222供电企业查验,否则将不得作为中标人。

  2.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文件的编制等投标工作;

  (2)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3)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任一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被贝斯特2222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贝斯特2222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贝斯特2222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5.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实行人的;

  (2)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名单”的;

  (4)被贝斯特2222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5)投标人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或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受到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在本市承揽业务的行政处理,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处理期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9日至2023年0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 时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企业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先容信(原件)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工本费为0 元/份。

  3.所有招标内容均以贝斯特2222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企业网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答疑及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企业提供的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领取,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答疑等信息的,责任自负。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贝斯特2222市综合交通投资集团有限企业、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企业网发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为: 2023年01月31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送的地点(开标地点) 为: 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企业四楼开标室(贝斯特2222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二期20#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存在异议或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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